关于申报“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4

各校区、各处室:

为表彰奖励在2017—2018学年教育教学及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个人事迹堪称楷模的个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学校改进”行动方案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第七届)学校“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7月10日(个别同志可推迟申报、推荐、如涉及到中、高考成绩的)。

二、申报业绩时间范围: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发生在7月10日之后的业绩可先申报,后补材料)。

三、评审流程及评审时间安排:

1.个人填写申报表;

2.年级或校区填写推荐意见;

3.校区或处室(公司、中心)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报送人力资源部韩政红(截止2018年7月10日完成);

4.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截止2018年9月7日完成)。

5.公示三天。

四、评选范围及具体办法:

详见《关于“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评奖办法》(附件)。

五、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事宜,请与校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韩政红  电话:82747001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评奖办法》

附件2:推荐表

校长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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