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教委德育科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要点

作者: 时间:2018-07-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52号)和《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育德为先,育人为本,坚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落实德育实效为目标,以问题引领,有主题、多角度开展德育项目研究;坚持促进德育人才队伍的发展,不断提高德育队伍的专业能力,推进德育工作内涵发展;坚持营造良好的家校育人氛围,深入推进家校育人工作开展;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开展行为理想信念教育、养成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等专题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三、重点工作

(一)以项目为载体,推进各项工作具体落地

1.围绕中小学生养成教育目标,坚持多角度开展学生行为习惯培养。坚持从六个维度开展学生养成教育实验摸索,夯实学生养成教育基础,探索规律,提炼特色。下半年将召开“海淀区小学生养成教育工作现场会”。

2.坚持家校育人和谐氛围营造,通过项目研究推进家校共育实效。落实《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持从家校共育资源平台建设、模式建构、机制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角度全面推进家校共育工作。

3.落实好北京市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发展状况测评工作。按照北京市教委要求,将抽取2018—2019学年度为五年级、八年级(初二年级)、十一年级(高二年级)学生,及所在班级的品德教师、心理教师、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所在学校的德育副校长(或德育主任)、书记、校长等,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市教委专家组将实地走进样本学校,通过观察、访谈等形式对学校德育工作开展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学校德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并对其中优秀案例进行推广宣传。

(二)坚持专项研修,提升德育队伍的育人能力与水平

4.开展海淀区中小学“风华杯”班主任基本功研修与展示活动。通过搭建研修与展示平台,不断促进班主任专业研修共同体的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分学段、有主题的促进班主任专业能力成长,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实际育人能力和水平。

5.完成参加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将全力多角度、多途径培养我区31名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市级展示,力争在市级展示中取得好成绩。

6.做好第三十一届北京市紫禁杯优秀班主任、第六届北京市学生喜爱班主任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7.加强中小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围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等契机,有计划、有落实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培养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

8.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各校要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与理念,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系列化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小学生对中华传统美德的理解与认同。

9.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围绕环保教育、节约教育、绿色消费教育等内容,对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10.坚持实践育人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成市教委“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中小学生“四个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充分挖掘“四个一”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各校要坚持做好行前教育引导、行中组织落实、行后反馈提升的教育组织与管理,围绕学生的公共安全与文明礼仪教育,加强有关的课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功案例、课例征集,以及全市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征集和展示活动。

做好观看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型成果展的组织工作。

11.坚持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及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中小学生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的要求。在学校层面开展“海淀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示范校培育项目,通过多视角、多领域的研究,总结提炼培育学生养成教育的科学规律与方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形象化、生活化、日常化,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海淀教育特色,将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行为规范的要求转化为学生自觉行动,使学生遵规守纪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有所提高。引导学生自觉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集体的事情争着做、公益的事情积极做。

12. 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国防教育、青春期教育等专题

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证每校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的法治教育讲座。落实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京教策〔2016〕13号)精神。整合学生法治教育专家资源开展 “普法进校园”、“模拟法庭”、“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精神在我心中”作品大赛、十二月法治教育月、“12·4宪法学习周”等法治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强海淀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充分利用海淀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的资源,开展禁毒教育,并推进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京教勤[2018]18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按时完成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阶段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做好迎接国务院、市教委专项督导的相关工作。

坚持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促进我区中小学国防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协调国防教育基地资源做好2018年度高中学生军训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好征兵工作。

在学生青春期教育方面,一方面做好班主任等教师层面培训与指导,邀请心理教育专家,为班主任及专兼职心理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普及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与方法;另一方面指导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与心理特点,开设面向学生的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四)继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13.完成第三批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筹划第四批文明校园创建的筹备工作。

海淀教委德育科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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