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部门:
为了严格管理学校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量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 特将学校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性质范围,按以下先后顺序安排用车:
1、师生生命急救用车;
2、重大外事活动用车;
3、特殊公务用车,如催办取送紧急公文、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提取巨额现金或数量多、重量大的公用物品等;
4.校领导公务用车;
其他人员外出开会和一般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学校公车。
二、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审批与管理
1、车辆总调度协调为行政后勤管理中心;
2、学校公车使用实行事先审批制,出车前必须要填写公车使用申请单(见附件),由分管领导审核,行政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复核,校长审批后,驾驶员方可出车。
3、驾驶员出车后,要填写出车单,详细记录出发及到达地点、公里数等信息,签字后交总务处存档。总务处要定期检查行车公里数、耗油量、出车单的一致性。
4、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路途较近的市内会议,车辆送达后原则上应该先返校,一般不在会议期间等候,特别情形需要长时间等候的,需事先申请。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学校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学校公车接送上下班。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校长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