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处室: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考核工作及下学期人员核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京教人[2009]14号)详见附件1。
2.《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教师专业能力与课堂教学行为日常考评办法》。
3.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岗位绩效奖励薪酬制”实施方案》操作细则。
4.各校区、各处室自行公布的“补充性”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1.发展性原则。各校区领导要树立“领导的第一要务是成就教师”的意识,通过评价促进教师发展,树立先进的典范和标杆,促进教师自觉追求进步,促进教师积极奉献、创新业绩、专业卓越、自主发展。
2.规范用工原则。要改变目前教师编制严重失控的现状,各个区域要按照“高中12:1,初中14:1,小学16:1,行政后勤40:1的学生与校区教职工或行政人员(含生活教师)比” 的编制数,严格控编,认真研制缩编计划,通过考核与评价,逐步落实队伍优化行动方案,特别要整合初高中教职工资源,加大中学教职工队伍紧缩编制的力度,尽快实现科学用工、规范办学。
要营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公平对待每一个教职工,将考核与后续聘任结合,让一部分教职工知晓职业危机的客观存在,尽早做出个人安排,有尊严地离任。
学校分管领导、各校区执行校长、行政部门主管要严格把关,做到“聘任、解聘、考核同责”,不得在考评、解聘等工作中做“老好人”、一味“心慈手软”,或者将责任移交他人而做“撒手掌柜”,避免导致不公平的考评结果或错误判断。
3.综合考评原则。对教职工的考核要做到科学、综合和全面,落实“兼顾平时表现与教学业绩,重在业绩表现”和“兼顾劳动纪律与业务水平,重在业务能力”的要求,精细化地设计考核办法,做到科学、公平、有序,从而有效实现通过考评促进队伍优化的工作目标。
二、考核奖
按干部、教师系列3000元/人,行政系列、生活教师、技术岗位2500元/人核算到各校区、各处室。
1.各校区、各年级部、各处室可依据学年考核情况调整奖金标准。人员较少的部门,在考核业绩基本相近的情况下,可以平均发放。
2.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请假时间超过一周且不足一个月的,按照每学期4个月发放,以此类推(实际在校上班时间不到2个月的,不予发放)。
3. 校级领导(处级干部)参加大学干部处的考核、不参加附校内部考核,也不不发放本次考核奖。其他大学在编人员,按照平均数发放本次考核奖,同时,要接受大学人事部门的例行考核。
4.校聘中层干部的考核奖(不含校区主管),原则上应当按平均数发放,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可以适当提高金额。
5.考核奖按照校区最终考核等级发放,可上下浮动10%。
中层干部、教师系列:优秀3300/人,称职3000元/人,基本称职2700元/人,不称职人员不发放。
6.行政职员系列:优秀2750元/人,称职2500元/人,基本称职2250元/人,不称职人员不发放。
特别说明:理论上,考核结论(优秀、称职等)要与奖金挂购;特别情况时(例如,奖金包干额不足),可以采取“考核等级与奖金不作紧密挂靠”的办法。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奖发放对象
1.本学期在岗人员,试用期人员与正式在岗人员同等对待。
2.行政后勤的主管按照教师系列的标准发放。
3.以下人员,学期奖不予发放:
(1)因请假、出国培训等,本学期实际在校实际工作时间不到2个月;
(2)原合同到期,新合同已签订,开学时违约离职人员;
(3)与学校有其他例如户口、出国等约定,教师违约提前离岗;
(4)学校解聘人员;
(5)考核不称职;
(6)因学校不再聘用或个人不再受聘,教职工本人不认真做好尚在岗期间的后续工作或不做好工作移交的;
(7)多次随意不来上班、发生较为严重的事故或有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合同到期,教师与学校商定不再继续聘用及受聘,教师继续做好在校期间的后续工作的,学期奖应当照常发放。
四、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张继军
成员:高雁鸣、于苒、王静、杨磊、刘宏利、谭畅、李洪杰、王健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谭畅同志任主任。
(二)考核小组
1、高中考核小组,高中执行校长任组长,高中副校长、干部、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考核对象:高中全体教职工。由林卫民同志负责督查。
2、初中考核小组,初中执行校长任组长,初中干部、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考核对象:初中全体教职工。由张继军同志负责督查。
3、小学考核小组,小学执行校长任组长,小学副校长,小学干部、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考核对象:小学全体教职工。由林卫民同志负责督查。
4、生活教师考核小组,组长李洪杰,部分生活教师代表为考核组成员。考核对象:全体生活教师及校医室成员。由杨磊同志负责督查。
5、行政后勤考核小组
学校各部门考核小组。组长谭畅,成员李晖、朱志艳、王健、李利、代常占。考核对象:校办、实验室、图书档案室、家长接待中心、财务室、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卫、其他后勤部门(按往年)等。由张继军、王静同志负责督查。
6、做好中层干部值班考核,按照往年标准,由杨磊、李利、王健负责具体落实。由张继军同志负责督查。
7、物业公司、培训学校、北外餐饮服务中心(北外附校)的年度考核按往年执行,考核奖按今年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考核方案要报校长室备案。
(1)物业公司考核小组,组长谭畅,成员王健、代常占、李利、李洪杰、张炜、李永强,考核对象为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由林卫民同志督查。
(2)北外餐饮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相关负责同志主持。由谭畅、王健同志负责督查。
(3)外附培训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于苒同志主持。由张继军同志负责督查。
五、考核表发放及填写
1、被考核人必须填写统一印制考核表(其中主管负责人评语和考核建议等次由年级部主任填写,考核小组、本人意见等栏目应依次如实填写后,校办人事统一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
考核表发放,由韩政红同志负责。
2、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比例为15%)、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校区、各处室填写考核结果反馈表,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特别提示,干部、年级部主任考核的结果等同教师,但奖金应当按平均数发放。
根据京教人[2009]14号文件相关规定,教职工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应予以低聘、转岗或解聘(具体意见由各校区自行决定),各校区要严格控制编制数。
3、考核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10日。
4、考核结束后,各校区要对合同到期的教职工进行聘任或解聘。
六、考核奖造册与发放
1、由王健会同谭畅等同志,负责核实各部门人员在岗及编制情况,按部门分别对考核奖名单造册并与各校区、各处室核实。
2、人事处和财务处依据名册,按照各系列发放标准核算出校区、各处室的奖金总额,并以文本形式通知到各校区、各处室。
3、各考核小组依据教师考核结果、实际出勤情况决定所属人员奖金金额,奖金总额不得超出总务处核算奖金总额。最后发放细表须由各校区校长、各年级部主任、行政部门主任等签字确认。校区汇总后报总务处,总务处负责审核,并报校长最终审批。
4、财务处负责奖金发放。发放形式以工资形式合并计算,学期奖采用早完成早发放的办法,将于寒假期间发放。若有校区、处室没有及时完成,将推迟到下学期发放。
校长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