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工会:
为彰显我区教育系统女教职工在努力实现海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中的功绩,激励全区女教职工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团结引领更多的女教职工更好地投身海淀教育事业。海淀区教育工会决定在2019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表彰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加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
全区教育系统女性较集中的单位、教研组、年级组等均可参加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推动海淀教育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3.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廉洁奉公、乐于奉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带动作用,为海淀教育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4.在本系统、本单位中有一定影响,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优秀品质。
(二)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且女性人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集体成员坚持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发挥作用显著。
2.集体中成员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坚持科学发展观,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明确。
3.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学习活动,注重集体成员的创新意识的培养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4.集体在本系统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区教育系统的表彰和肯定。
三、评选方式
“三八”红旗手(集体)由各单位工会负责推选,由海淀区教育工会审批后,在2019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当选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具备市、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资格。
各单位“三八”红旗手的推荐人数比例为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在职教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有表现突出的可推选一人。
各单位推荐的“三八”红旗集体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条件不具备可不推荐。2018年被评为“先进工会”和“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予以优先。区教育工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评审,在2019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按照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发现先进、培养先进、树立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和争当先进的过程。要把推动群团工作改革、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选拔出来。
2.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和汇总表,及能表现个人和集体工作状态的电子版照片2张(不要证件照),于2019年1月11日(周五)前电子版标注“红旗手(集体)——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hdqjyghcL@163.com(“海淀区教育工会材料”首字母)。纸质登记表(个人、集体)一式两份,加盖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公章,送至海淀区教育工会办公室(教委南527)。
3. 不参加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的单位请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党组织和工会印章,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签字。
联系人:赵 巍 联系电话:88487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