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12-24
各位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接海淀税务局通知,需要各位老师填写专项扣除信息。请老师如实填写(后期税务部门会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检查,并且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填写过程中不要更改电子表格的格式,另存名称为:“姓名+专项扣除信息采集表”,于2019年1月8日发送到财务邮箱:bwfxcw@163.com。
后附《专项扣除信息采集表电子模板》、《电子模板填写常见问题》。
财务部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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