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3号·通知】关于做好隔离观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26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疫情防控 (附校)〔20203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做好隔离观察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部门:

针对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海淀区教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于从湖北、武汉回来的(包括经过、经停、途径、转机等),以及有发热(37.5°c)、感冒症状(干咳、乏力等)的人员一定要隔离14天(2周),在北京有固定居所的教职工可居家隔离;日常住在学校的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隔离观察现将湖北返京人员隔离观察指南(暂行版)公布如下:

  1. 隔离对象与隔离期限

1.自湖北乘坐交通工具或途径湖北返京人员,按照离开/途径湖北的时间算起,隔离观察14天。

2.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的人员自接触之日算起,隔离观察14天。

  1. 隔离观察要求

1.在综合楼设立隔离观察楼层(12层)和房间,供平常居住在学校综合楼和小宿单身公寓的符合隔离观察条件的教职工使用。

2.隔离观察对象独立居住,固定楼层,单人单房,尽可能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

3.隔离观察对象原则上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必须经附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

4.隔离观察对象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通过微信及时上报校医室曹大夫。

5.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则立即向校医室曹大夫报告,按规定的送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到海淀医院)。

6.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

7.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三、生活须知

1.观察对象在附校综合楼隔离期间,可自行订餐订水,留好房间号和联系电话,所定物品送至综合楼前台,由综合楼人员送至观察对象房间门口。

2.观察对象每日开窗通风两次,保持与走廊相通的房门处于关闭状态,请注意防寒保暖。

3.类似痰液、唾液等体液分泌物或带有体液的物品,如筷子、口罩等,请统一放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内,后期统一由校医室回收处理。

 

校医室曹大夫,电话:13301077053 ;微信:caohu803.

附校综合楼前台电话:82747999.

北外附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名单


附件2:本校在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隔离观察流程

1.待红外测温仪(额头式)到货后,召开保安员会议,就如何正确使用仪器及工作流程进行培训。

2.由保安员(自身佩戴口罩、手套)使用红外测温仪(额头式)对进入校园(南门、南北通道、综合楼)的本校教职工和访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做记录(在进入校园登记表增加体温项目)。对于体温超出37.5°c的本校教职工立即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在北京有固定居所的教职工可居家隔离,日常住在学校的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房间由张福建经理进行统一安排。

3.红外测温仪(额头式)每次使用后用酒精棉球进行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4.隔离观察者如出现呼吸急促的病情加重等情况需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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