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与发放
1、此证只限发放高三、初三教师、日常到校值班的非住校教职工;
2、住校教职工不予发放此证;
3、持证人必须执行完14天隔离观察,且无发热、干咳、身体无力等症状;
4、各校区执行校长、部门主任负责对发放对象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向保卫科递交申领表;
5、保卫科负责通行证发放、查验,不得私自发放证件。
二、通行证使用
1、通行证粘贴于工作证校园照片处,与工作证一同使用;
2、一证一人,不得转借他人,丢失及时向保卫科备案;
3、持证入校无需单独申请或审批;
4、主动出示,接受保安员测温,体温高于37.3℃者禁止入校。
违反以上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北外附校安委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