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45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对象、条件
推荐范围、对象及条件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455号)文件精神执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以参评市级骨干教师。
评选对象是2020年6月30日在岗符合参评条件的专任教师。兼课每周不少于6课时的行政人员。
已评为北京市特级教师的不列入评选对象。按照北京市工作要求,此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对象的申报学科必须为教学学科。
符合申报条件,且具有从城区学校、优质资源校到农村学校、一般学校全职交流任教经历一年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到京外地区参加全职支教一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具有担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的教师,坚持在农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的教师,积极参与市级教师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如:参与录制网络课程和在线答疑、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促进通州区教师素质提升支持计划、农村教师跟岗培训、承担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任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推荐名额
市教委分配给我区的推荐指标是: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70名,市级骨干教师348名。根据我区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的分布情况,将《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指标》(附件1)分配到各学段。
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的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按照学段推荐指标收审本学段各单位的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申报材料。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不占市级骨干教师推荐指标。具体推荐条件详见《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一览表》(附件2)。
推荐时要注重学校和学科均衡,兼顾各类学校比例。要注重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一线青年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向特殊教育教师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
三、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自主向所在学校提出参评申请。学校在本单位组织进行考评和民主测评。考评由本单位初级考评小组负责,没有初级考评小组的单位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所在单位在职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
区教委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拟定推荐人选,并将拟定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业绩在其所在学校和海淀区海淀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无不良反映后,将拟定推荐人选排序向市教委申报。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每人填写《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附件3),申报市级骨干教师每人填写《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3)。申报者的主要业绩以近五年内为准。
2.申报人员需同时填写《2020年北京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4),相关内容从申报表中提炼。
2.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科研课题、论文或论著原件不超过3份。
4.每人材料袋中的材料按照申报表、证明材料、文章、论文、论著分类编号,并打印材料目录。
(二)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申报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每人报送学科材料一袋,申报市级骨干教师每人报送骨干材料一袋。材料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学科、申报类别(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
(三)各单位须填报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册(附件5)和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人选推荐名册(附件5);以及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附件6)或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附件6)。
(四)此次推荐工作使用《北京市海淀区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系统》填报。《申报表》及《推荐名册》由单位通过系统推送,《申报表》与《2020年北京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需单位各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在提交相关材料时统一交给本学段业务主管科室。
(五)申报教师的“荣誉称号”类仅填写和提供近五年来的荣誉称号,如五年前的荣誉称号是国家级或终身荣誉也可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和填写,排列顺序要和填写顺序一致,不需装订。
经区教委确定向市教委推荐的人选,需从系统中下载相关表格并打印。申报表需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均为正反面印制。推荐名册一式1份,用excel制表A3纸打印。各单位将相关表格加盖公章后交给本学段业务主管科室。
五、时间安排
10月30日,召开全区部署工作会议,部署文件,宣传动员,启动个人申报,学校(幼儿园)初评小组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同步公示7天,整理申报材料;
11月6日之前,收审申报材料。幼儿园材料报学前教育科,小学、教辅中心、活动中心报基础教育一科,中学报基础教育二科,职业高中报职成科,一贯制学校、直属单位和学区管理中心材料按申报教师所在学段报送相应业务主管科室;具体收审时间及安排由各业务科室通知;
11月10日前,各业务主管科室做好区教委评委会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1月13-15日,区教委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组织推荐人选;
评选推荐结束后,整理推荐人选材料;将评议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业绩在海淀教育网及其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将推荐人排序报市教委。
六、工作要求
北京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事关区域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事关教师个人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法人)是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学习市级文件,做好评选推荐政策宣传,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严把学校审核关,落实各项工作。
推荐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区教委将依法依规严肃予以处理。
附件:1.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指标
2.2020年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一览表
3.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4.2020年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5. 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册
6. 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
7.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8.材料袋封面
9.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有关问题说明
10.推荐系统申报表填报说明
11.推荐系统使用手册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