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各校区、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教人〔2015〕14号(附件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4〕272号,以下简称《考核暂行办法》)(见附件2)的文件精神,按照惯例和传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委员会
我校的考评工作委员会由校级领导、校长助理,校聘中层干部、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书记担任考评工作小组组长。
二 、考核原则
常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别特点,采取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分类进行。
绩效考核奖主要为表彰业绩优秀、专业水平卓越、学术水平领先的教师以及业绩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员设置。在此基础上,学校将建立并逐步完善“业绩与学术水平双考核”机制,全面实施“高学历、高职称,课堂教学高水平和业绩高成就”教师的“校长特别奖励”补充性工资制度。
三、考核方案
各校区、部门要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常规考核与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附件一)的要求完成常规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常规考核中,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述职,填写《学期考核登记表(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行政后勤教辅)》;
绩效考核中,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方案中《教师绩效考评量表》、《班主任绩效考评量表》部分主要内容进行调整,但一级指标及分值不能调整。应按照人员类别设置不同的考评量表,原则上采取同类同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调整后的考评量表需报人事部门备案。
四、考核时间安排
各校区、部门6月25日要完成常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校办人事部门,常规考核奖将于6月发放。
各校区、部门7月9日要完成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校办人事部门,绩效考核奖鉴于7月发放。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