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外附校2020年在职北京市特级教师、
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通知
北外附[2021](5)号
各校区:
根据《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京教人〔2015〕12号)、《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海淀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区级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海教发[2019] 2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特级教师、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及时限
1.在编在岗的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时限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2.北京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含2020年新评市学带、市骨干),考核时限为: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
3.海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他系列区级带头人,考核时限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二、考核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张继军
成员:高雁鸣、于苒、杨磊、王静、李晖、谭畅
办公室主任:李晖
办公室成员:谭畅、韩政红
(二)考评小组
1、小学校区
组长:张继军
成员:孟娜、宋花磊、张月华、王爽、赵阳、黄薇薇、朱小玲
1、初中校区
组长:杨磊
成员:王莉、于颖、王向华、宋宗伟、刘凤琴
3、高中校区
组长:王静
成员:李晖、孙静、虞昌华、韩笑、杨建伟、杨继臻、李连秋、耿雪、谢颖
三、工作程序
各校区须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
1.本人进行自评,并填写相应的考评表。
2.各校区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校区考评意见。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级、考评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70分为合格线。
特级教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校区考核后,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需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特级教师、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将公示考核人员材料,报送学区进行复核和备案。
四、工作时间及材料复核备案要求
1.各校区于2021年6月17日开始开展个人自评、校区考评。
2.6月22日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进行校内公示工作。
2. 6月27日交学区复核。
学校考核小组联系人:李晖、谭畅
联系电话: 82747020、82747002
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