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针对学校预算内外开支申请、采买及结算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将相关工作详细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开支的申请
所有开支均严格执行“先报批后执行”的规则,不得搞先采购后申请。
1、预算内开支要填写预算内业务请款单(附件一)。请款单要逐级审批,审批人要填写日期。请款单得到校长签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于发票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的开支,学校财务不能予以报销。
2、预算外开支要由申请部门编写报告、说明必要性及申请费用数额。采购方式要根据数额确定,严格执行学校采购规定。申请报告经过校长签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采购途径
1、经常性易耗品如教学文具、宣传用品、纸张等的供货商应由学校统一公开招标选定。申请人凭签批过的请款单或申请报告应当向学校资产部门申领,资产部门按照实际价格记入相应预算条目。非常用物资需要定制,至少提前2周提交资产部已审批的预算单。
2、学校供货商无法提供的货物由申请人自行在京东上采购,通过学校账户付款。申请人负责索要发票完成报销流程。
3、其他非常规临时性采购可从央采目录、北京市政采目录选取三家供应商,比价采购。
4、达到学校采购制度中规定的由学校组织采购的,申请人报行政中心,由学校组织采购。
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经办人联系供货方提供正规发票。票据真实合法,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的印戳,且一定要加盖对方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要附有购物清单。售货单位不给开的,由经办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
2、提供签批后的预算内请款单或预算外申请报告,发票日期不得早于审批日期。
3、填写费用报销单,除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外,还要有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采购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报销。
4、经办人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销单、发票、请款单或申请交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审核后交行政中心主任复核。经校长审批完成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四、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