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特别贡献奖”及“第三届中高考卓越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2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开展“第十届特别贡献奖”及“第三届中高考卓越奖”评选的通知

各校区、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了表彰奖励在教育教学及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特别贡献奖”及“第三届中高考卓越奖”评选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

成员:张继军、高雁鸣、于苒、杨磊、王静、李琳、谭畅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成员由谭畅、潘铎轩、黄露、韩政红同志组成,谭畅为主任。

二、工作小组:

(一)高中

组长:王静

副组长:李晖、孙静

成员:高中各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

纪律监督:于苒

(二)初中

组长:杨磊

副组长:王莉、章继华

成员:初中各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

纪律督查:于苒

(三)小学

组长:张继军

副组长:李琳、孟娜、孙亚楠、宋花磊

成员:小学领导、主管,小学各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

纪律督查:林卫民

(四)综合

组长:高雁鸣

副组长:谭畅、李洪杰

成员:行政后勤、宿管、直属单位等部门负责人

纪律督查:杨磊

三、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教职工。直属单位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业绩特别突出的除外)。

四、 奖励办法

1.对获奖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通过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2.对荣获北外附校“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的个人分别发放奖金人民币15000元(含税)、5000元(含税)。

3.对荣获北外附校“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的集体分别发放奖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元(含税)、5000元(含税),由集体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经校区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财务发放到相关个人。

4.对荣获“中高考卓越奖”的个人和集体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高考、中考奖励条例》的规定进行奖励。

五、评选条件、原则及程序见《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第十届特别贡献奖”及“第三届中高考卓越奖”等奖励评选细则》(附件)。

六、各校区、部门的评奖限在9月10日前完成,填写汇总表并上报学校办公室,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办公室

2021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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