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全体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8〕25号),《海淀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9〕14号),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海淀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区级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区级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专任教师以及与申报系列相符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类别
每三年评选一次,实行任期制。
2021年区级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设置十三个系列:
继续评选区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区级班主任带头人、区级德育带头人、区级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区级团干部带头人、区级教学管理带头人、区级教师教育带头人、区级教育科研带头人、区级校外教育带头人、区级校园足球带头人,新增评选区级劳动教育带头人、区教育系统党建带头人。
(三)评选对象
与学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区学校连续聘用满3年的教师,均可申报。
上一届区级骨干教师、区级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选拔。
2020年新评审的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符合条件的,可填写《海淀区学科带头人认定表》,直接认定为区级学科带头人。
特级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为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坚持五育并举,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探索学生发展的规律,注重对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与关键能力培养。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四个引路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了解并掌握教育前沿信息、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组织并实施在线教育教学的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全区公认的突出成绩;根据区级整体安排,积极参加教师交流轮岗活动,积极参与教育扶贫、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工作,积极参与“双减”校内各项工作并有突出贡献,为本区教育教学改革发挥突出作用。
5.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能够根据社会时代发展和教育的发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素养。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拓宽视野、丰富知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完成继续教育每年规定的学分。上一届区级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取得区级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或在培训结业名册内)。
6.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可适当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8.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
9.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幼儿园可放宽至二级教师职称。
10.近3年内连续从事与申报学科(岗位)相符的工作,且考核连续合格。
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及材料要求见附件一。
三、学校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
1.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张继军
成员:高雁鸣、于苒、王静、杨磊
2.评审委员会
主任:林卫民
成员:张继军、高雁鸣、于苒、外聘专家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
主任:谭畅
成员:陈晨、韩政红
(二)校区评审专家小组
参评人员要回避,不得进入本校区评审小组。专家组可以由本校区专家、教师代表及外聘专家担任,必要时可以邀请外校区专家。
四、评选程序级时间安排
(一)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请,校区完成初评及审核
1.个人申报。从校园网下载有关表册。
2.材料审核。评审工作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
3.民主测评。由评审工作办公室统筹进行民主测评工作,并填写汇总表、民意测评选票以及其他评审活动的专用材料。
3.各校区评审组,组织进行民意测评(附件三)、校区评审。民意测评于本月20号上午前完成,各校区评审工作请于20日前完成。
(二)2021年12月21日学校考评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校内公示
(四)2021年12月29日报送材料
(五)2022年1月,区教委安排审核及评选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