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方案

作者: 时间:2021-12-22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推选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方案


各校区、各部门、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彰显我系统女性在努力实现海淀教育现代化目标中的功绩,在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团结激励我系统广大女性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斗者、开拓者、奉献者,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关于推选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海教工字〔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

1.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张继军

成员:高雁鸣、于苒、杨磊、王静

2.评审委员会

主任:林卫民

成员:张继军、高雁鸣、于苒、党政联席会其他成员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

主任:杨晓琴

成员:各分会主席

二、推选范围

全校在职优秀女性均可参加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一般不纳入评选范围。

较集中的单位、校区、教研组、年级组等,均可参加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工会原则上不参与“三八”红旗集体评选。

两年内已获得系统级别以上“三八”红旗手或“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参评。

三、推选条件

(一)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推动海淀教育事业发展中。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风优良、表现突出,能够发挥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廉洁奉公、乐于奉献,在本系统中有一定表率和带动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力,群众认可度高,为海淀教育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4.具备“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优秀品质。

5.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双减”提质增效、对口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等特殊、艰苦岗位及巾帼志愿、抗击疫情、民族团结、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二)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且女性人数占总人数的60%及以上。集体成员坚持岗位奉献、勇于创新、团结敬业、诚实守信、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2.集体成员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坚持科学发展观,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明确,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成绩突出,受到同行业和公众的认可。

3.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学习和技能提升活动,注重集体成员的创新意识的培养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4.为推动海淀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系统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区教育系统的表彰和肯定。

5.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扶贫攻坚、抗击疫情、落实“双减”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优先推荐。

有以下情况的个人和集体不得参加推荐评选:(1)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行为的个人;(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个人;(3)近一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事件的单位或责任者;(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影响期内的个人、或因明确违纪线索正在接受组织立案调查的个人;(5)近一年因意识形态、保密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关责任人或集体;(6)依法治教(包括接诉即办、信访等)工作效果不佳,投诉较多且解决不积极的责任者;(7)上一年度组织民主测评低于85分的个人(党政正职个人民主测评低于90分);(8)其他组织认定不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四、具体要求

按照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发现人才、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的重要途径。坚持推荐人员向一线人员倾斜,要把推动教育工作改革、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选拔出来。

五、推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推荐名额如下:

1、区级三八红旗集体1个

2、区级三八红旗手5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小学2人,初中1人、高中1人、行政后勤培训1人

六、时间安排

12月24日各校区、各部门报送推荐名单

12月24日至12月30日 校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

校内公示期间请同步准备材料,12月30日完成材料的报送。

七、材料报送要求

填写海淀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和汇总表,及能表现个人和集体工作状态的电子版照片2张(请勿提交证件照),于2021年12月28日(周四)前完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

(电子版需要标注“红旗手(集体)——单位名称”。纸质登记表(个人、集体)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校长室、党总支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推选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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