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8

校内教职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现已正式开始,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请在手机上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为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税务机关实行分期分批错峰办理,我校专属办理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30日,请及时申报办理。

若超过6月30日进行申报,申报数据将需要个人手动填写,并需承担加收应补税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请各位师生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申报。

注意事项:关于“申诉退税”

“申诉”不是申请退税,办理汇算清缴时,误点“申诉”,会导致退税失败。年度汇算申报系统中的“申诉”功能只适用于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且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请勿轻易点击“申诉”按键,以免误点“申诉”造成该笔收入无法进行汇算。如对收入明细有异议,请直接联系财务处,不要点击“申诉”。

具体操作方式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6dVMShKnRPzyqeO0msnGjg

财务咨询电话:82747063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

 

 

 

北外附校财务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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