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15

各校区、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2】6号)和海淀区教委《关于推荐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内启动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 数额和评选范围

  2. 推荐数额

    每所学校评选出一名候选人上报学区。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在北京市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相应的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曾获得过相同称号的人员、局级干部、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务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

    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

    方面能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和安排

    (一)成立推荐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 张继军

    成员:高雁鸣 于苒 杨磊 王静 李琳 谭畅 杨晓琴

    (二)推荐程序

    1、6月15日各校区、部门确定推荐人选。

    26月16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推荐人员后公示,上报学区管理中心参加联评。

    申报具体要求、材料见附件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2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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