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14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了规范学校的人事、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我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下班分类管理”要求

1.除学校规定的校领导、各级主管、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以及各教学区域所规定的需要“坐班”人员外,对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即在不影响上课、学生管理、值勤、会议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的上下班作弹性要求。各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类别对教师做出具体的规范要求,制订切合教育教学现实的操作细则。

2.除弹性上班的教师外,要求“坐班”的主管、教职工实行打卡上班。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执行8小时工作制,冬季上下班时间为上午 7:40-11:40,下午13:30-17:30;夏季上下班时间为上午 7:30-11:30,下午13:50-17:50。

3.行政后勤部门特殊岗位(例如,餐厅工作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等)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上下班时间作适当调整,具体由部门负责人研制操作办法,经行政中心主任审核通过、报校长同意后在人事部门备案。各学部校长、行政中心主任要加强过程管理、全面落实要求并完善督查机制。

4.宿管中心员工、校医室医护人员以及其他涉及晚间值勤的工作人员,晚间值勤对冲上下班时间,分管校领导要会同下属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出精细的安排,报校长同意后由人事部门备案。

二、上班到岗考勤及请假制度

1.“弹性工作制”只是上下班时间的弹性,不允许随意减少每天实际工作时间、甚至全天候不来学校上班。各学部要严格核查符合弹性上班的教师每天有无到岗,没有到岗的,要扣除按日计酬的考勤津贴;要规范日常工作的考勤,教职工参加例会、每周升旗、重要活动、课外管理、晚自习等常规活动,都要有考勤记录表和工作台帐;若有教师经常无故全天候不到岗位,甚至上课迟到、早退或脱课,随意不参加会议或活动的,要做出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对于类似于处置疫情、安全特别事件、家校冲突或者外事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等重大事件也列为学校必要的工作,不能以“弹性工作制”为由推诿缺席。

2.行政后勤部门要分区域进行指纹考勤点到。分管校长、行政中心主任以及各部门主管,作为考勤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落实专人兼管考勤工作,并建立台帐和档案,及时通报考勤信息。

3.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各学部、部门的病事假要按照流程报批。1天以内的,向主管口头请假,但连续多次请假的,要向学部校长或行政中心主任请假;1天(含)以上的,3天以下的,由教职工个人书面提出、直接主管签批,并报学部校长或行政中心主任审批;3天(含)以上的,还要报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对于未请假擅自脱岗的,考勤人员要做好记录并扣发相应的工资;脱岗时间达1个月的,要作解聘处理。超过一天(含)请假的,必须要有书面请假单;没有递交书面请假单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会议和活动的考勤以及纪律要求

1.要落实人员做好例会、教职工会议、学术研讨、升旗仪式、集会、师生活动等常规或特别安排的考勤,考勤结果要及时通报到校领导,以作为校情监控的重要内容。要将考勤结果及时通告教职工个人,以便加以重视。

2.要树立“上课是天大的事”的意识,对于教师脱课等事件,要及时在学校教育教学干部微信群里进行播报,以引起教育教学管理干部的高度重视,在调查的基础上要对违规事件做出处罚。

3.要进一步严格教师外出常规进修的管理,具体由校工会主席兼管。若个别教师在常规进修出现“溜号”的,要及时向校领导通报,要对相关人员及时做出处罚。

4.要进一步加强全校教职工大会、学部教师会议、部门员工会议等考勤和纪律管理,精心设计会议议程,全面提高会议内容质量,保证良好的会风和工作效能。既要防范会议低效,又要防范出现长期不开会、不研究问题、不抓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师教育的懈怠现象。

四、人事工作需要特别强调的几项政策

1.全面实行人事聘任工作集体决策机制,由集体决定招聘工作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现状,在总的人事政策基础上,采取“一科一策”的招聘机制。所有聘任工作必须规范程序,由学部提出教师招聘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学部专家组”共同考核,入围人选的候选名单最终报校长审批,或由校长从候选人员中决策最终的人选(排序)。

2.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担任行政后勤教辅部门的主管(本专业的学科教师出身,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到学部兼课,以了解第一线情况,提高“支持系统”为第一线服务的工作质量。

3.行政后勤人员原则上不得到学部兼课,申请转岗到学部担任教师职务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同意后与同期申请应聘教师的校外人员一同进行考核,择优录取,以保证教师队伍不断优化。

4.教师因个人原因,申请从某个学部申请进入另一学部工作的,也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5.教师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人员事务的,必须由学校校长审批,不得出现教师“虚做”行政兼职抵扣工作量不足的情形。

五、其他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1.各校区要落实海淀区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建立基本的工作标准和底线规范,防范个别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出现懈怠现象。坚决杜绝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校园欺凌等事件的发生。要及时掌握家长舆情、仔细核实校长信箱中的投诉,谨防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2.要将“安全和维稳”作为学校教育服务政治大局、关注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保护学生、维护秩序”的责任心,完善各类工作预案并严格操作程序。要全面落实安全意外事件“首先发现责任制”,厘清应当承担的工作责任、义务与“失误导致的责任”的不同含义,当事者(不一定是事故责任者)一定要承担起处理事件的直接责任和义务,对于在处理各类意外事件中冲在第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班主任以及现象直接参与处置的教职工,要给予及时表扬和鼓励。若发生意外事件时,出现因人为地忽视一些“小事”,没有及时通报、没有及时处置而导致事态不可控的,要对当事人做出违反劳动纪律的记过并追责。

3.要实行全面的劳动纪律管理,要求全体教职工自觉、主动、认真地做好学生点到、自修课管理、值班、辅导以及其他管理学生的各类公共事务,要落实管理学生路队以及饮食、洗手、饮水、班级纪律、洗手间卫生、学生行为文明等方面的工作责任,防范出现课堂之外的教育和管理的空白。德育管理部门要会同食堂、宿管中心,做好午餐纪律的管理,把饮食文明作为重要的德育工作平台来抓细抓好。

4.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单位人”意识,自觉参与防疫抗病、社区服务以及舆情、家校冲突等处置中,在招生工作、考试监考、重大会务接待、处理特别紧急事件等工作中承担起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特别义务的加班,认真执行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谨防出现对于参与重大公共事务的推诿和拒绝现象。

 

 

校长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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