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落实《海淀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校园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返校后健康监测
(1)严格校园管理,把好入门关。师生和外来人员入校需测量体温,严禁师生及外来人员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在确保身体健康的前提下送园。出现37.3度以上发热症状的,应及时采取留观再测、通知离校等相应措施。
(2)各学部、部门要详细了解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建立师生员工基础疾病台账、心理健康台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新冠病毒感染台账,并动态更新。返校后连续7天健康监测和症状排查。
(3)坚持每日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等11类症状的师生员工要主动报告。
二、调整优化入校要求
(1)师生员工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节假日返校不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校园。
(2)非疫情流行时,校外人员进校不再查验核酸证明。疫情流行或严重时,学校可视情况查验校外人员核酸证明或抗原检测结果。
(3)疫情流行或严重时,根据实际疫情防控需要,经疾控部门研判,可以通过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方式开展师生员工核酸检测。
(4)校园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 11 类症状人员时,可采取抗原检测方式排查风险。
三、推进健康校园建设
(1)各学部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班会,以及公告栏、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防控知识,让广大师生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应知尽知、应知应会。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2)倡导师生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幼儿园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
(3)加强对感染者康复期健康指导,引导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按照专业意见,科学指导康复期师生员工开展体育锻炼。
四、加强医疗救治服务
(1)如有发热学生,学校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继续追踪相关情况。
(2)学生临时留观期间,如出现高热等身体不适或急危重症情况,学校、幼儿园应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先对发热学生(幼儿)进行物理降温类处置。及时拨打120并对接绿色通道,尽快安排就医,随时与家长保持沟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