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海淀区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8

各单位:

为选树典型,进一步发挥教师教育科研的主体作用,现开展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教育科研工作取得实效的干部、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单位报1人。

评选材料报送时间

电子版材料教师的参评材料统一由学校教科研主任提交。提交时间为9月13日17:30截止。

纸质版材料:9月14日(9:00-17:00)。

评选要求

(一)填写评选材料

申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者,须填写“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可加页),对“十四五”(2021-2023年)期间的科研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

(二)报送材料

1.电子版提交

教科研主任用学校管理账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s://kt.hdjky.org.cn/),登录后在“个人中心首页”左下方的“通知公告”处,点击“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通知,在通知页面下方“浏览附件”处上传本校参评教师的“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稿即可。

2.纸质版报送

参评教师填写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学校意见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至海淀区教科院科研管理所(美丽园甲1号 A座110

 

附件1. 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 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2. 海淀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操作说明

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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