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中小学校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25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发展,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教体艺〔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意识,提高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各校要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国发〔2014〕66号文件精神以及对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基础建设,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

学校要加强对厕所等环境的管理,教育和引导学生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保洁、清扫制度,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人,重点做好学校垃圾、污水处理和清理学校卫生死角,有效改善学校环境卫生。

三、加强培训宣传,切实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

各校要以体育与健康课程为主要载体,保证健康教育课时安排,并结合其他相关课程、专题教育、板报宣传等落实健康教育内容,向学生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学生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依据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健康教育教学能力,保障健康教育教学效果。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努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四、坚持不懈,全面开展学校控烟工作

学校要落实各项控烟措施,结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言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基一函〔2014〕1号),特别要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落学校的室内和校园全面禁烟要求,全面推进无烟学校创建活动,本着全员参与、常抓不懈的原则,制定有关控制吸烟工作方案,促进学校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教育系统要与卫生计生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健全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及复课检诊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维护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海淀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015年5月14日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