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海淀区纪委举办的廉政微小说、平面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和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根据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文件精神,和区纪委等单位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4月至5月,区教育纪工委组织各单位参加区纪委举办的征集廉政微小说、平面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和廉政书画作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廉政微小说、平面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和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由海淀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文化委、区文联联合主办,活动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活动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宣教室。
1.征集阶段:2013年4月1日至5月20日,请各单位将征集作品(包括电子版)于5月17日前报区教育纪工委(南504室)。
2.评比阶段:5月底至6月初区纪委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奖项设立:区纪委等主办方将此次活动设立廉政微小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入围奖;平面廉政公益广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廉政书画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本次活动还设立最佳组织奖。区纪委将获奖作品向市纪委申报并在《海淀报》上刊载。
所有报送作品,必须由参赛者原创自创,是近两年内(即2011年3月以后)的作品,文责自负。创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作品权属上存有争议,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作品获奖后,将列入海淀区廉政文化作品库,无偿供各单位和媒体使用。
每个单位报送至少一份作品,多者不限。报送作品时,须填写《授权确认书》(3份)。个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的作品体裁为微型小说,字数在140字(含标点)以内。
各单位可以充分利用学校语文组、政治组、学生社团、团委、少工委等部门组织的作文比赛、演讲比赛、团队主题活动、党日活动创作的文字作品,以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教师、先进事件、学生社团开展的小品、话剧、歌舞剧版本,加以修改。报评作品可以反映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作风,宣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勤廉典型。可以撷取日常生活中的小片段、小场景,描绘生活中最直观、最本真的廉洁行为,彰显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还可以选取中国悠久历史文化中关于正与邪、义与利、廉与贪的素材,以古论今,以古鉴今,弘扬淡泊名利、修身养性、清廉爱民的古代官德思想。
⑴宣传廉洁理念。宣传清白处世、拒绝贪腐的文明理念,崇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道德行为,鼓励公正清廉、遵纪守法的正义价值。⑵传播廉政文化。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倡导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铮铮气节,展示廉政文化的重要作用。⑶倡导高尚品格。弘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发扬勇挑重担、努力拼搏,克己奉公、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⑷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情讴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反腐倡廉在促进社会和谐和改革发展稳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⑸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增加广告的感染力和宣传力。
⑵分辨率为不低于500DPI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5M。
⑷在《报送表》中注明不少于100字的广告创意说明。
⑸文件名称、作品名称需要与征集作品报送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作品要有美感,内容要以弘扬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展现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宣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勤廉典型。要求主题鲜明,内容深刻,立意新颖,构思巧妙,格调高雅,形象直观,寓义深远,感染力强。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篆、草书需附释文;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为便于布展,作品主要采取竖式,长度不长于6尺,也可少量采用斗方、扇面等形式,并在作品背面用钢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不退。对获奖作品区纪委等主办方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等。
1.组织报送。请各单位将征集作品于5月17日(周五)前报送区教育纪工委(南504)。提交廉政微小说、平面廉政公益广告、廉政书画作品纸质版1份,电子版2份(拍照或扫描或制成光盘)。并上报征集作品报送表及授权确认书(一式3份)。
2.电子邮件报送。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wsgy@126.com,标题上注明“单位名称”字样。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征集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中,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发动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语文组、政治组、美术组等)、学生积极参与,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精心策划、创作,推出一批精品。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本次征集活动与推动廉政文化进学校结合起来,努力在校园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