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淀教委关于考核工作的时间要求及会议精神,为确保学校教职工聘任、职评等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2010-2011学年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照去年考核方法及标准,2010—2011学年考核工作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本部门考核办法自行考核,但总体时间应与全校同步。
1、5月9日至5月13日考核对象准备自我述职总结,考核工作进行,以部门为单位分别进行考核,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2、5月16日各部门将考核表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办人事办公室。
3、5月16日之前各部门将个人述职总结收齐后统一交到校办人事办公室,无述职总结的个人不能评优秀。
4、5月18日校办人事办公室依照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部门负责人考评分数*70%+自评他评平均分数*30%),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根据分数及比例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有待提高、不称职定性评语。
根据教师法相关规定以及《海淀区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本次学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是否继续聘任、职称评定、晋职、晋升工资、评优等事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