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办发明电〔2011〕45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海淀区教委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校历,经学校研究,现将清明节放假及工作日调整等安排通知如下:
1、2012年4月2日(周一)至4月4日(周三)放假调休,共3天。
2、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注:课务安排由各学部教务自行决定并通知到有关教师。)
(1)离校时间:2012年4月1日(周日)下午15:20学前班学生离校;15:45一年级学生离校;16:00二、三年级学生离校;16:15四、五、六年级学生离校;
(2)返校时间:寄宿生2012年4月4日(周三)19:00—20:00返校;半寄宿生2012年4月5日(周四)早上7:15从学校东门返校。
(1)离校时间:2012年4月1日(周日)下午14:50学生离校;
(2)返校时间:寄宿生2012年4月4日(周三)晚18:00—18:50分从学校东门返校;走读生2012年4月5日(周四)早上7:20前从学校南门返校。
1、节假日期间,各学部、各处室根据需要妥善安排值班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注意预防感冒,加强饮食卫生,尤其是出行、扫墓途中,务必确保安全。
2.中层干部及年级组长请保持手机24小时待机,其他教职工应保持联系畅通,随时关注校园网站,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保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各种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虚报、迟报,确保校园安全。
4.请校内各学部、各处室负责人注意掌握各种动态性信息、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注意防火防盗,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请物业公司确保假期期间的水、电、气供应,保持校园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