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为了防范个别教师私自向学生推介夏令营活动,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任何教职工个人以北外附校的名义,向家长推荐夏令营(包括冬令营预约或其他培训)活动,若有此类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对违纪教师作除名处分。
2.严禁任何教师未经学校许可,组织学生参加营利性的夏令营(包括冬令营预约或其他培训)活动。
3.本学期暑期,学校本部不组织也不承接夏令营活动,任何校区、部门不能违反。
4.外附培训学校、物业公司若对外承接夏令营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在风险可控、效益明显的前提下,可以以场地租赁的方式与第三方合作举办活动,但必须事先严格合同审核。此类活动的推介,须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布置,不能私自安排教师宣传。
5.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用于夏令营(冬令营或其他培训)活动。
6.各校区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出国交流,要进一步规范立项及报批手续,在学校同意并备案的前提下,严格家长告知、学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行前师生培训、行中学生管理,以及每日信息反馈、过程跟踪及宣传报道、行后汇报总结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