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迎检重点及要求

作者: 时间:2014-12-12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及营造氛围(实地考察)

1.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各直属单位等,自校门口(大门口)起校内100米以内,要设置至少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国梦”宣传内容。

2.在校园楼道、教室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海报,每个楼层至少1处、每个楼道至少1张。

3.在校门口和校内电子屏滚动播放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共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③文明城区创建主题口号:举区域之力聚万众之智共创全国文明城区。

4.全区各中小学(包括活动中心、职高)校园围墙外侧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文化墙或围栏。

5.全区幼儿园宣传栏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海报,每类至少1张。

6.全区所有教职员工(包括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学生熟知会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知晓率、准确率100%。

二、师德师风建设工程(问卷调查)

测评内容: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全区各学校要做好师德培训,提高学生、家长对教师及教育的满意度,满意率不低于90%。

三、培训手册

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培训(文明守礼9条、维护环境秩序13条、问卷调查16条),围绕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中国梦宣传、道德模范、诚信红黑榜、志愿服务活动、打击“黄赌毒”、中小学师德、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评价度,全面开展宣传动员,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包括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学生,全面准确地掌握迎检知识、要求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状态,全身心地投入迎检工作中。

培训工作完成时限为12月15日。

四、校园周边环境(实地考察)

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自查,有问题及时上报所属街镇和教委保卫科协调解决,并记录备案。

五、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实地考察)

1.维护场所环境整洁。

2.心理健康辅导站有挂牌,相关场所指示牌清晰,配合做好档案材料查阅工作。

3.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工作。

4.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

重点单位: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第十九中学

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冬季城市环境整治月值守工作

(一)值守人员安排

1.各单位(包括各个分校区或分址)每天都要安排值守工作人员1—2人。

2.所有值守人员实行实名负责制,明确具体职责任务,佩戴统一标志上岗(统一标志随后由区里下发)。

3.每天下午15点前将遇到问题及需要协调事项,电话报教委值班室(没问题,可不报),电话:88487306 88487372 88487368(传真)

(二)值守时限

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31日,每天早7:00—晚21:00

(三)值守内容

1.维护校园环境整洁。

2.巡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单位大门入口处是否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的宣传,学校楼道及教室是否有相关宣传(不少于3处)。

3.在遇到检查组进行检查时,应积极主动、文明有礼,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教委值班室报告。

4.除严密监控各自单位所负责指标的落实情况外,也要及时清理零散垃圾、小广告;及时引导规范乱停自行车问题;及时劝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攀折花木、践踏草地、吵架打架、乱涂乱贴、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占道停车、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对环境卫生、动态秩序方面发现的问题,做到能清理的进行清理,能劝阻的进行劝阻,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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