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参加。
2、升旗仪式基本程序为:(1)列队(2)出旗(3)升国旗(奏国歌)(4)国旗下演讲(5)领导讲话(6)退场
3、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都参加升旗仪式。按照指定位置站立,各部门自行负责本部门考勤,应该参加升旗仪式而不能参加者,应向上级领导请假,无故不到者,计入教职工考核档案。
⑴ 全体教职工穿校服,不允许穿带跟的鞋(包括高跟、低跟)入场,不许携带背包和生活、办公用具进入操场。
⑵ 全体人员在仪式的过程中应严肃认真,仪态庄重,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与升旗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情。升国旗时要立正,对国旗行注目礼。走动人员应自觉就地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升旗时要求表情严肃,向国旗行注目礼。
⑷ 教师退场必须听从主持人的指挥,排成队形有序从操场西南门(靠小学部方向)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