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本学期档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17

各部门、各处室:

根据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要求于1月25日前将各部门整理好的档案移交至档案室。档案时间范围: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份的档案,整理内容参照督导档案的46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2、 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

3、 归档的文件不能为废纸打印。

4、 归档的文件不能出现金属装订物。

5、 认真做好文件的编码工作,用黑色碳素笔以阿拉伯数字顺序写在纸张的右下角。

6、 认真填写卷内目录。

(整理好的档案由档案室统一进行封面的打印及装订)

联系人:韩正红

图书信息服务中心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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