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01-17
各部门、各处室:
根据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要求于1月25日前将各部门整理好的档案移交至档案室。档案时间范围: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份的档案,整理内容参照督导档案的46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2、 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
3、 归档的文件不能为废纸打印。
4、 归档的文件不能出现金属装订物。
5、 认真做好文件的编码工作,用黑色碳素笔以阿拉伯数字顺序写在纸张的右下角。
6、 认真填写卷内目录。
(整理好的档案由档案室统一进行封面的打印及装订)
联系人:韩正红
图书信息服务中心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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