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线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04

各学区、各中小学教师培训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时期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了解全区非一线教师“十二五”时期继续教育学分情况,确保我区中小学、职业高中非一线教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任务,并通过培训提高非一线教师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本学期将举办非一线教师培训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海淀区中小学、职业高中非一线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且“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中“专业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两项之和少于20学分的未在教学一线的在职教师。包括:校级干部、人事干部、保卫干部、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学生处等科室人员)、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实验员、医务室人员、财务人员、图书管理员、网管教师、电教教师等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二、相关政策 根据《海淀区“十二五”时期中小学、职业高中教师培训课程管理办法》,在“十二五”期间中小学、职业高中教师参加“十二五”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累计取得36学分可获得结业证书,“十二五”结业证书是教师职称评定、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 具体要求 (一)报名方式 各学校利用继教系统仔细核查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培训对象,认真填写《非一线教师基本信息录入表(样表)》(见附件1),于2014年11月5日16点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djx2014@126.com,邮件名称为“学校编号+校名简称+非一线继教”,另需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送到进修学校旧址220办公室,小学以学区为单位统一上交。 (二) 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2015年6月,具体开班时间及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三)特别提示 本学年为“十二五”教师培训最后一年,各校要利用继教系统仔细核实非一线教师“十二五”时期继教学分,了解非一线教师“十二五”时期参与培训情况,确保学分不足的非一线教师按时参加此次培训。 四、联系电话 项目总负责人:张桂凤62583199 项目负责人: 刘锌62583196 李琳琳62583133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师训部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非一线教师基本信息录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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