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职评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报2011年职称评定的老师务必于5月6日下午3:00前把准备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人事办公室201。
(1)申报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有户口簿封面和申报人个人页)。
(3)本市的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介的存档证明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申报表封面要加盖单位公章。
(6)考核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准备相应年度的考核表,中学高级5份,中学一级4份,小幼高级5份,小幼一级3份,小幼二级1份)。
(9)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或小幼高级)
(10)“十一五”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十二五”继教学分证明。
(11)职称外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学高级)。
(12)考核课教案及课后自评各1份(申报中学高级)。
(14)取得现在专业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一至两篇(申报中学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