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淀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宣传”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6

各单位:

结合落实中央、北京部署的“平安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要求,海淀区综治办组织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宣传”系列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平安北京建设宣传”系列征集活动,主要包括:“平安·印象”征文、“平安·瞬间”摄影作品、“平安·记录”微视频、“平安·歌曲”MV和“平安中国”微电影。

二、作品要求:

紧紧围绕各类征集作品设定的主题,围绕平安校园创建,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作品必须由报送本人或单位原创,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严禁抄袭等侵权行为。

(一)“平安·印象”征文:作者本人对社会平安的见闻、感受或参与平安建设的经历、体会,着重描写平安场景、人物、故事,真人真事、真情实感。写人、叙事、言物、议论均可,1500字以内

(二)“平安·瞬间”摄影作品:表现校园平安和谐的画面,平安校园创建中工作、奉献的情景,定格光影瞬间,记录时代风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每组不超过5幅,确定作品名称,自定编号),胶片、数码照片均可(包括手机拍摄),标准10吋,数码电子作品单个文件大小在1M—8M之间,每幅作品长边要求在1000万像素以上。

(三)“平安中国”微电影、“平安·记录”微视频:微电影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进步、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平安幸福”为主题,讲好平安校园创建感人故事,突出政法综治特色,独立成篇,以情动人,以小见大,有效传递政法综治工作主旋律和正能量。微视频以“平安”为主题,突出政法综治特色,注重凡人小事,真实记录平安校园基层平安创建画面,讲述普通群众共创平安校园的故事,再现“平安海淀人人有责,海淀平安人人共享”的生动场景。

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必须为2015年以来创作的平安校园题材(不接收专题片和宣传片),符合活动主题,积极健康向上,均不涉及国家机密、封建迷信,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微电影时长不超过20分钟,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必须由参赛本人或单位原创,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严禁剽窃、侵权。格式标准为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作品登记表和参赛作品登记名单见附件)

(四)“平安·歌曲”MV:以平安校园及其建设者、贡献者、共享者为表现元素的各类歌曲MV,鼓励原创,也可以是二度创作,抒发共享平安的喜悦心情,展现平安创建多姿多彩的生动实践,唱响社会安定有序的和谐主旋律。歌曲MV时长不超过5分钟,报送作品音乐曲谱,视频成片和工作版两个数码版本,格式标准: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6月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征文,以光盘形式报送摄影、微电影、微视频、歌曲MV作品。征文、摄影、微电影、微视频、歌曲MV作品报送时,按要求填写对应的附件表格和承诺函(纸质版),并附表格电子版。作品报送到所在学区,由学区统一报送教委保卫科。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限报送。

安全保卫科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田威娜 联系电话:88487287

电子邮箱:jwaqsc@163.com )

附件1

平安海淀建设宣传征集活动推荐作品登记表

推荐单位(地区):

编号

标题

类别

主题

内容简介

备注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注:1、类别填:征文、摄影、微电影、微视频、歌曲MV;2、主题填:公共安全、矛盾化解、基层建设、社会秩序整治、重点地区整治、校园安全、特殊人员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附件2

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

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微电影() 微视频()

片 长

完成时间

作品梗概

(200字左右)

主创人员资料

编 剧

导 演

摄 像

主演(标注性别)

音 乐

剪 辑

创作单位信息

创作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

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

本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向活动主办单位提交的信息资料和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2.承诺人保证所提交的影视作品确属本承诺人独立完成,对该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如出现侵权行为,由本承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承诺人保证在创作影视作品及向活动主办单位提交影视作品的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

4.承诺人确认不向活动主办单位主张因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而发生的任何费用。

5.承诺人同意提交的影视作品由活动主办单位采用任何宣传方式公开展示。

6.承诺人保证如接受邀请出任本次征集活动评委会成员时,将退出本次征集活动。

7.承诺人保证遵守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通知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主办单位:中央政法委 中央综治委

承诺人:

(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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