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宣传稿件撰写格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1-27

各部门、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宣传稿件撰写格式,提高稿件审核效率。请各部门、各处室在撰写稿件时按照以下格式:

标题(宋体小三)

正文(宋体小四,首行缩进,行间距1.5倍)

(供稿部门撰稿人姓名)

(要求同正文,右对齐)

照片挑选3-5张(个别活动10张以内)打包发至学校办公室孟娜老师处。照片无须做任何修改,要原图,以备校办存档使用。

注:1、除以上格式设置外,无须做任何格式设置。因上传时都要重新设置。

2、稿件务必署名。如为学生撰写,供稿部门写班级,撰稿人姓名写学生姓名,以便统计。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给校办孟娜老师腾讯通留言。

学校办公室

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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