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9

各单位:

夏季到来,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各单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的安全。现将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门口值班和巡逻守护。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关系需进校的,必须严格查验身份、加强盘查,到访人员必须要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或履行严格登记备案手续后由被访人员领入校内。务必要做到人人必查、人人细查,坚决杜绝家长随意进入校园的情况;要强化寄宿制学生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值班、会客、携物、安全等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

2.加强对上(放)学期间的安全保卫。要进一步明确上(放)学时间,并告知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的这一特定时间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守护、管理,保卫干部、值周教师、门卫保安要提前进入工作岗位,在门前进行巡视,发现可疑人员、黑车黑摩的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警。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防止因学生集中逗留扎堆发生问题。

二、做好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在“五一”放假前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安全知识教育课、宣传栏、电子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火灾、溺水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严格禁止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参观、考察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严格禁止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三、强化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

各单位要在“五一”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检查内容要覆盖消防(用电)、学生宿舍、实验室、体育器械、财务室、图书室、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存放室等的每一个环节。安全检查要认真、细致,严查各种责任制的落实和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四、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管理

利用各种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走路、骑车、乘车;对教师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教师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醒驾驶员杜绝酒后驾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营造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严格车辆管理,加强对所属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设备安全有效。

五、严格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上岗带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处理,及时报告,做到不瞒报、不迟报,并在30分钟以内口头形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委值班室。值班人员要注意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并做好记录,要熟练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正确报警。

区教委24小时值班电话:88487306;传真:88487368

海淀区教委安全保卫科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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