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所属的会议室、接待室是学校举行会议、接待宾客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室、会议室特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使用的中教楼209、210、211室。
1、中教楼209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领导召集的校级领导班子会议、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学习会、中层干部和年级组长学习会,经批准由部门召集的有关会议;
2、中教楼210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外宾、重要领导和重要来宾;校领导召开的其他临时会议;经批准由部门召集的有关会议;
3、中教楼211接待室主要用于部门召开的各类业务会议。
1、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接待室必须提前向学校办公室预约,经办公室确认与其他会议无冲突后方可使用;
2、重要会议提前三天预约,一般会议提前一天预约,部门可通过电话(82747691、82747001)、办公QQ或其他方式预约;
3、学校办公室应严格按照各会议室功能安排使用。特殊情况下,各部门不得超越使用范围使用其他会议室;
4、因未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不及时或不明确而造成延误会议等后果,由联系部门负责。
1、优先使用原则:列入学期工作计划的会议优先使用;若部门预订的会议室与学校临时性重要会议使用发生冲突,校级重要会议优先使用;
2、校级会议和接待由校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引领、招待;
3、会议室一经借出,会务工作一般由使用单位派人负责,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及时通知校办公室;
4、使用单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完好情况,爱护室内公用设施,小心使用,不得带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保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
6、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会议结束后请自觉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所有移动过的桌椅等等,在会议结束后须恢复原位;
7、学校办公室及时督促保洁人员清扫会议室、接待室,保持清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