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01

各校区:

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关于评选2016年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推荐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市、区评选的要求

(一)评选时间

区级评选推荐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至5月10日,各学区、中学上交材料时间:2016年4月14日(17:00前)。

(二)评选范围

(三)全区中小学现任班主任

(四)评选名额

海淀区推荐参评北京市小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总名额17人、中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总名额18人。各学区、各中学只能推荐1人参评。

二、学校评选的要求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校组织相应的活动,评选北外附校某年级“学生喜爱的班主任”、北外附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学生喜爱的班主任”、“北外附校学生喜爱的班主任”。

每年级按班级数的50%评出若干名“北外附校X年级学生喜爱的班主任”;上报校区后,校区从中评出“北外附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喜爱的班主任”;名额为小学14人,初中6人,高中5人;学校从“北外附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喜爱的班主任”中,选出13人为“北外附校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最后,从“北外附校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中择优挑选1名中学班主任上送教委参评、1名小学班主任上送学区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校级及学区评选阶段(3月30日—4月11日)。宣讲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有序开展评选工作。我校各项工作必须在4月10日完成。

(二)区级评选阶段(4月16日—5月10日)。学区、学校(各中学)上报候选人,区教委德育科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候选人。

(三)上报材料(5月13日)。德育科向市教委基教一处上报海淀区推荐材料。

(四)市级评选阶段(5月15日—6月20日)。市教委评选并公示。

五、上报材料要求

1.根据教委文件要求,小学以学区为单位上报,中学以学校为单位提交候选人材料。

2.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上送教委、学区的材料要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电子版)

3.教师事迹材料(见附件2):一张工作肖像照(照片大小在2M以上,人物清晰。提交电子版);一篇300字个人简介;一句教师座右铭;一篇2000字的班主任事迹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提交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件4)。

4.学生推荐材料(见附件2):5篇(一式一份,需要提交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件3)。

5.近三年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获奖(或发表)复印件,统一A4纸复印一式一份

6.教委上报时间:2015年5月10日(周二)全天,海淀教委德育科(南585)。学区上报时间待通知。各校区上报时间,4月9日,交校办陈晨。

六、奖励

学校将对“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进行分级、分类表彰,并发放奖金。

1.获得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者,学校发放奖金3700元(含税);获得海淀区中小学“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者,学校发放奖金1200元(含税)。

2.获得北外附校“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者,发放奖金1000元(含税);获得北外附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喜爱的班主任”者,发放奖金750元(含税);获得北外附校“X年级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者,发放奖金375元(含税)。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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