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安排,近期为我校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教职工办理联名卡。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要求,发放给职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1、 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教职工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文字清晰),到中教207办公室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申请表》,进行办卡登记。
2、 教职工在原单位办理过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依然有效,无需重新办理。
3、 此次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为招商银行,此前办理过招行联名卡的教师无需重新申办,原招行联名卡丢失的教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任意招商银行网点进行补办。原交通银行联名卡丢失的教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207办公室申办新联名卡。
4、 申办公积金联名卡登记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11日,联系人:陈晨,8274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