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脑、多媒体、打印机、音响、广播等电教设备维修报信息技术部。
2、安防、消防设备及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内设备设施维修报物业公司。
3、除上述设备外,其他设备设施报修均报工程维修部。
报修电话为:7004(24小时),7707(8—22时)
1、接到报修后,2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常规维修24小时内完毕。若遇特殊订货或购买材料等事宜,维修所需时间临时告知。
2、如工程维修部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工程部报物业公司协助解决,维修时间由物业公司决定。工程部每日督促物业公司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此项维修进度。
工程部联系物业公司资产部,由各学部后勤员、资产管理员、工程人员一起实地查看后,根据实际情况,资产管理员负责开据赔偿单,后勤员负责查找相应责任人并督促责任人缴纳赔偿金至校本部财务处;同时工程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由报修人或后勤员签字确认。所涉及的费用见第四项
工程部根据报修情况,自行维修或联系物业公司维修,维修完毕后由报修人或后勤员签字确认。所涉及的费用见第四项
1工程部根据常规维修用料,报材料购买申请单,由主管校长签字后,工程部统一购买维修材料,专人保管;
2各学部后勤员根据维修人员维修用料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维修完毕,维修单即时交至材料保管人员,按学部登记用料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1由物业公司出具《设备设施维修单价表》(含工料费)并在财务处备案,由工程部根据维修内容核定工作量,报物业公司维修。
2根据财务制度,5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工程部直接报物业公司维修;超过500元的维修项目,由工程部提交书面申请,报财务主管校长审批后执行。修理完后工程部负责验收,并协助报销工作。
3维修所涉及的材料费实报实销,工费以学期为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