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五一劳动节及端午节期间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05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及市、区纪委有关精神,2015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1.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以各种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2.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单位食堂搞奢侈享受,违规公款吃喝;

4.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规定使用财政经费、工会活动费和福利费;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

9.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公务用车(执法执勤和值班车辆除外)的封存管理。

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纪检委员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区 委教工委、区教育纪工委将加强个案剖析和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以及纪检委员监督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海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淀区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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