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职工交通补贴标准和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3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改善全校教职工福利待遇,减轻教职工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成本,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综合楼教职工住宿房间管理,缓解因事业发展带来的住宿用房压力,提高房间有效利用率,杜绝“只占位不住宿”现象,经2015年6月15日学校工会教代会常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决定从2015年9月开始,在学校财力范围内,提高我校教职工交通补贴标准和住宿费标准,具体如下:

1. 交通补贴标准

由原10元/工作日,提高至20元/工作日,补贴范围包括未在学校申请宿舍的学校教职工。

2. 住宿费标准(不含押金)

四人间(职员)由原300元/人/学期,提高至500元/人/学期;

四人间(教师)由原800元/人/学期,提高至1000元/人/学期;

三人间由原920元/人/学期,提高至1120元/人/学期;

二人间由原1050元/人/学期,提高至1250元/人/学期。

3. 如其他相关规定与上述内容相冲突的,以该通知为准。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5年7月3日

附:其他相关文件

北外附校关于发放教师交通费补贴、租房补贴及住校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点击下载全部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