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7-12-15
海淀分局治安支队通知:
因近期,火灾亡人事故追责问题突出,请各单位立即对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库房及实验室等场所。进行用电、用火安全大检查,
防止发生伤人、火灾隐患。
要求如下:
1、剧毒、易制爆库房属于专用存放地点,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2、对库房及使用场所电路等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各单位每月按要求自行进行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留存档案内,以便上级检查。
4、严格遵守相关消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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