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印制海淀教师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10

2016年海淀教师证新增、错证换发的办理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老师于3月11日中午12:00前,将办理海淀教师证资料交至主教楼206人力资源部陈晨处。

报送材料:

1.填写《教师信息表》(见附件),需准确填写教师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精确到日,格式,1970.05.17)、教师资格证号码(有两个以上不同学段号码的,填写最高等级教师资格证号码)、教师类别信息(在编在职在岗教师,编外签订劳动合同教师,编外劳务派遣教师。男1956年3月以后出生;女1961年3月以后出生)。

2.个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标准照片的电子版(务必清晰),底色为蓝色的照片不予处理。

注:教师资格证书使用全国统一的编号方法。编号共17位或15位。如教师资格证号码非15位或17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3.教师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内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在复印件的右上角写序号,序号与《教师信息表》的序号一致。

注:教师资格证丢失的请复印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教师资格证中的信息和本人实际信息有出入,请先进行教师资格证的换发,在下期再统一办理。

4.外聘教师还需同时提交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首页、最后一页复印件(要求:能明确显示签订合同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聘期、双方签字和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其他问题

1.2016年1月前持有信息错误的“海淀教师证”的,请交回原证,并准备材料重新申报正确信息。

2.请各位老师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并认真审核,逾期未报或信息出现错误本次不予办理。

海淀区内调整的教师,已经办理过海淀教师证的不用重新申报。

附件:教师信息表模版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 82747001

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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