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任命的通知
北外附校校字【2013】7号
各学部、各处室:
根据最近修订的《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调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实施办法》,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内部行政部门(不含独立法人的直属部门)调整如下:设立德育处(下设宿管部、团委、学生会、少先队),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下设教科室、评价室),事业发展部,学校办公室(下设外事部),总务处(下设财务部、信息网络中心、工程部),招生办公室;设立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学部下设年级组,全面实施“扁平化”管理,确保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高效能。
并决定聘任:
王彤同志兼高中部主任;
张继军同志兼初中部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高雁鸣同志兼外附物业公司总经理、北外附校培训中心校长;
于苒同志兼小学部主任、总务处主任;
赵玉玲同志为校长助理兼小学部副主任;
杨磊同志为校长助理,兼德育处主任、初中部副主任;
王静同志为校长助理,兼教务处主任、高中部副主任;
杨晓琴同志为事业发展部主任;
朱志艳同志为德育处副主任兼宿管部主任(中层正职);
张立新同志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兼教科室主任(中层正职);
西庆莹同志为总务处副主任兼财务部主任(中层正职);
李利同志为总务处副主任兼信息网络中心主任(中层正职);
孟娜同志为学校办公室主任;
田英同志为招生办公室主任;
李明明同志为小学部副主任兼德育处副主任(中层正职);
王东同志为初中部副主任兼教务处副主任(中层正职);
季晓霜同志为外事部主任(中层正职);
李晖同志为评价室主任(中层副职);
刘长虹同志为德育处副主任兼高中部主任助理(中层副职);
杨安来同志为小学生活动中心主任(中层副职)
代常占同志为工程部主任(中层副职)
并决定,工会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以上机构调整及干部聘任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以上岗位均实行“一学年一聘任”,聘期均为一年。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