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安全,进一步落实凭证出入校园的的相关规定,根据海淀区教委《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学校4月25日会议精神,现就加强门卫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佩戴工牌和凭证出入制度的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1.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内及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因故未佩戴工牌时请自觉登记,配合门卫的正常管理,工牌若有损坏或遗失请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
2.保卫科应严格执行出入校门身份核查制度,对于不予配合或不予佩戴工牌的教职工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学校将不定期对教职工校徽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佩戴者,将予以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列入考核。
201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