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3-31

全体教职工:

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建党90周年,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在学校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尽快成长成才,以展示我校青年教师的风采,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业绩的青年模范典型,为优秀青年教师建功立业、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海教工发〔2011〕4号《关于开展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一)成立北外附校“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评选整体工作。

组 长:林卫民

副组长:陈韵、王彤、张继军

(二)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评选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王彤、张继军

组员:杨磊、王静、周枫榕、董凤云、赵玉玲、朱志艳、孙璇、杨青、杨晓琴、王红、李利、刘志福、梁全越、王晓娟、季敏、张如玉、王东、张景芝、姚川树、万紫华、贾志庭、李明明、王宇、易知非、历艳明、张蕾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制定评选的整体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各项工作进程。

二、评选主题

放飞教育梦想、争做青年榜样

三、评选范围

附校各部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正式教职员工(中层以上干部参评可放宽到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二)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和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全面育人,注重学生素质培养,师德高尚。

(三)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四)在教务、行政、团队、后勤等各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培养学生,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学工作中,认真钻研教材,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显著,有较强的德育意识,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有科研成果。

五、评选方式

(一)2011年4月1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全体教职工下发评选工作通知。

(二)各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在本部门师生员工中宣传本次评选工作。

(三)评选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让更多的青年教师参与其中。

(四)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进行考察后,于2011年4月7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纸质版《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小组按照海淀区教委下达的指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上报领导小组决定,全面工作在2011年4月10前结束。

(六)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海淀区教委参评“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各部门所推荐人选未被评为“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将作为“北外附校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杨晓琴 联系电话:82747865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

附件:海教工发〔2011〕4号《关于开展海淀区“青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