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关注“十二五”时期教师继教学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25

各学部、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工作,使教师能够及时了解自身学习进修及培训情况,现将“十二五”时期的继教教育学分情况进行第一次通报,具体达标情况请您向教研组长查询。学分统计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共必修课:大多数教师已获得6学分;对于未取得达标分数的,根据区进修学校的安排,2015年3月将还有一次选修的机会。

2、成绩授分:此次通报的学分不含本学期进修的成绩,上学期的学分授分,进修校也在陆续进行中,并非教师的最终分数;本学期校本培训的授分将根据教师培训出勤及作业完成情况在元月份集中授分。

3、成绩查询:您可以自行登录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即继教号)密码等信息,关注学分情况;同时也可以向教研组长进行整体查询。

4、咨询服务:

中学:杨海娟老师,电话82747699;

小学:韩政红老师,电话82747047。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1月20日

【重要性链接】

海淀区“十二五”时期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起止时间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教师的学分共分四部分组成,总分累计36学分即可获得结业证书。这四部分分别是专业必修课程10分、公共必修课程6分、选修课程10分及校本培训10分。专业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是通过我们每个月的进修获得的,公共必修课程是指“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2学分及“学科教育心理学”4学分这两部分组成的,并且公共必修课是获得教师培训结业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学分达标及结业证书的取得,是教师专业发展阶段性成果的重要凭证,是教师职称评审及教师资格证书年审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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