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处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3〕12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由各学部自下而上推荐,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和评选,最终推荐李晖同志参加北京市优秀教师的评选,相关材料报送海淀区教委。
公示期:2013年6月13日—20日。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报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琴
联系电话:82747865
邮箱:bwfx_xinfang@163.com
二O一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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