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体艺卫处及干部任命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30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设立体艺卫处及干部任命的通知

北外附校校字【2013】9号

各学部、各处室, 物业公司、培训中心:

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体艺卫处,负责管理体育教学与群体活动、群艺与校外教育活动、心理辅导室、校医室、校电视台、微电影创作室、陶艺吧(筹)以及国瑞厅(与小学部联合管理)等部门和事务。并决定聘任:

杨磊同志任校体艺卫处主任(兼);

朱志艳同志任校体艺卫处副主任(兼);

李明明同志任校体艺卫处副主任。

李明明同志的原任职务不再聘任。

体艺卫处的职能、领导分工等事项按照学校公布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暂行规程》(附件)。

附件: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暂行规程(点击下载)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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