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07

各申报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教师:

根据海淀区教委2013年职评工作相关要求及校内工作时间安排,现就提交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要求通知如下(含海淀区、校内职称):

一、材料提交时间:

2013年5月10日(周五)全天,仅限一天。(请各参评教师安排好时间,于周五当天提交材料)

二、材料提交地点:

中教楼211会议室

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集体户口须提交户口的本人页、首页,且首页需加盖红章。集体户口由学校统一存放的,请于周五当天登记,由学校统一借出)。

2、用人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1份(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存档部门的存档证明1份(加盖档案人事管理部门的公章,档案由学校统一存放的,请于周五当天登记,由学校统一开具)。

4、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此次无需提交)。

5、原低一级职称审批表原件一份(原低一级职称在我校参评的教师,审批表由校办提供。在其他地方参评的教师,如审批表丢失,须到个人档案中复印审批表,并加盖档案人事管理部门的骑缝章)。

6、考核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准备相应年度的考核表,通常情况下为中学高级5份,中学一级4份,小幼高级5份,小幼一级3份,小幼二级1份。填写过相应考核表的教师可于周五当天在校办档案中查阅,如无考核表,请登记)

7、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具有相应学历的认证)。

8、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评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交)。

10、继教合格相关证明(有十一五结业证书的请提交,如须开具十二五学分证明,请于周五当天登记,由学校统一办理)。

11、外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学高级)。

12、考核课教案及课后自评各1份(申报中学高级)。

13、千字文1份(申报中学高级)。

14、取得现在专业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一至两篇(申报中学高级)。

15、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请将第1至15项材料按照顺序排列;并把第7至11项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第12至第15项材料单独装订。如中间材料不全,暂无法装订,请用曲别针暂时区分。

2、所有原件均须提交到海淀区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返还(预计6月初返还)。

3、请参评教师提前复印好各类材料。

4、所有材料请用牛皮档案袋装好后提交(档案袋由校办于周五当天提供)。

5、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照通知内容认真准备材料、及时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274695/7001

学校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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