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转发: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海淀区青年教师“双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12

海教团发(2011)4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海淀区青年教师“双争”活动的通知

各教工团委(总支)、团支部:

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教师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近年来,青年教师在我区教师队伍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大,体现出的生力军作用也愈发突出。为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师德水平,塑造青年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思想道德风尚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群体和先进个人形象,展现青年教师风采,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中的育人功能,团工委继续在全区青年教师中开展“双争”活动,即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教师岗位能手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教工团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创建宗旨和目的: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工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岗位竞赛活动。“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的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在我区教育系统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以教育系统青年岗位、学校教研组和年级组、青年教师社团等青年集体为单位,组织和引导青年教师树立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的敬业意识、师德意识和创业精神,促进青年教师集体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以点带面地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基本条件:

1、创建单位的青年集体35岁以下青年教师应占70%以上,平均年龄低于35岁,主要负责人至少要有一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业务上刻苦钻研,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教学上有一定成绩,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研组、年级组称号。

3、注重青年教师师德建设,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内有2名以上青年教师获得过区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注重组内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能自觉遵照执行,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青年集体、岗位所在的教工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青年教师能积极参加校、区、市级的青年教师活动,开展好青年教师“爱心行动”、“探索教育教学金钥匙”活动。

6、能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群体特点,工作成绩得到本校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师生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7、有较为成熟的典型经验,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审批的制度。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坚持动态评价原则,关键在于争创“青年文明号”的过程,边创建,边按标准完善,切实达到教育效果。

2、各校在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中,要积极求得本单位党、政组织在创建过程中的支持和领导,要由本单位党组织填写意见。

3、“青年文明号”要依照“从严考核、能上能下”的原则,每年将对我区教育系统“青年文明号”进行动态考核、认定,考核符合标准,继续挂牌,对不合格的单位,实行红黄牌制,对考核中发现创建活动不达标者,出示黄牌,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撤销其荣誉称号。

4、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要紧密围绕加强各级教工团组织,特别是加强团支部建设进行,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加强教工团支部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要紧密围绕本单位教育教学中心工作进行,在学校建设中发挥青年教师作用。

二、争创青年教师岗位能手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活动目的:

以开展争当青年教师岗位能手活动,进一步规范现有教工团活动,通过活动将青年教师的注意力集中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修养上,树立青年教师典型。

(二)评选内容:

对在青年教师“爱心行动”和“探索教育教学金钥匙”活动及其他青年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青年教师授予青年教师岗位能手称号。

三、开展“双争”活动的工作要求:

1、开展“双争”活动是我区教工团组织参与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技能,推出典型,树立形象的重要措施之一。教工团组织要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把活动变成教育的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教育实效。

2、此项活动要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是求得党、政组织和学校团组织的支持,各级教工团组织要及时向党、政和学校团委 ( 总支 ) 领导汇报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求得帮助和支持。在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 , 推出典型和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3、“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每校一个,“青年教师岗位能手”每校一名。各参评单位请于6月27日前将表格(见附件)及2000字参评材料上报团工委。

海淀区团工委

2011年6月

附件1

海淀区教育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登记表

单 位

集体名称

电话

成员人数

35岁以下青年数

负责人

职务

年龄

单位团组织意见

单 位 意 见

团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一式一份,请于6月27日前返回团工委,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

附件2

海淀区教育系统青年教师岗位能手登记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目

职称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单位团组织意见

单 位 意 见

团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一式一份,请于6月27日前返回团工委,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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