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中、小学、职业高中新任教师培训课程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2

各中学、职业高中:

根据《海淀区“十二五”时期中小学、职业高中新任教师培训意见》,2014—2015学年度新任教师区级培训将进行公共课程培训和学科课程培训。

一、培训对象

2014年7月以后新入职的教师,包括应届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教师和从其他行业新转入教师岗位的教师(含民办校和他办校)。

二、培训时间

201410月下旬—20155月中旬

三、报名程序

请各学校教师培训负责人按照培训对象要求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继教系统”)为需参加培训的新任教师报名(网址:http://211.153.66.160)

(一)在“继教系统”中进行课程报名的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报名系统”栏目下的“市区级项目报名管理”,在页面上方的“年度”中选择“2014”后点击【查询】;

2.在目标项目“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中找到目标课程“2014-2015学年度中学、职业高中、直属单位新任教师培训”,在“操作”列点击“维护报名”,进入“报名学员列表”页面后,点击【报名】,选中目标教师后,点击【选择】,完成对目标教师的选择操作;

3.点击【返回】,回到“项目列表”,点击已报名人数,核查报名人数和人员信息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选中目标课程,点击【上报】,完成2014-2015学年度新任教师培训课程的报名工作。

特别提示:

学校在点击课程【上报】操作前,一定要对目标课程报名人数和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一旦点击【上报】,所选的目标课程的报名信息则不能再修改。

4.课程给各学校分配的“报名人数”是统一的,请各学校按实际应参加的人数报名。

(公办学校请参看所附名单,名单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如人员有变化请通知师训部,并及时在“继教系统”中报名。

民办校、他办校请根据“培训对象”要求,为应参加培训的新教师在“继教系统”中报名。)

(二)课程报名时间要求:

2014925(周四)1600之前上报完毕

四、相关政策

新任教师参加区校两级培训合格后,将获得“海淀区新任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海淀区新任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是新任教师转正定级的依据,是取得“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必备条件。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的新任教师务必于本周三五点之前到相应继教负责人处报名。

中学继教负责人:杨海娟 联系电话:82747699.

小学继教负责人:韩政红 联系电话:82747047.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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